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省级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
来源:科技与装备科 发布时间:2016-12-20 浏览次数:
各县(区)经信局,滨州经济开发区、高新区、北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:
现将省经信委《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省级质量标杆工作的通知》(鲁经信字﹝2016﹞226号)转发给你们,请通知相关企业,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和上报工作,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县区汇总后于12月28日(星期三)下午下班前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委技装科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。
联系人:周文锋